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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实验室改造和设备更换采购公告
2019年09月27日  

辽宁天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工程学院委托,对沈阳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实验室改造和设备更换(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909031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沈阳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实验室改造和设备更换

详见询价文件

详见询价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9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0927830时起至2019100816:00时止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212114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191010日北京时间9: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212115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0927日至20191008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工程学院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533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212114

项目联系人:高石

联系电话:024-81231233-802

 

 

 

 

 

辽宁天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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