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工程学院的委托,对沈阳工程学院二食堂屋顶彩钢板及防水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00356)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二食堂屋顶彩钢板及防水维修工程(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5,6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25,6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国内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并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许可证。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领取,售价:现金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0年5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7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533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开 户 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帐 号:7581018800024251300001
联 系 人:郭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86136767
传 真:024-86803737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