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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新型电力系统实训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1月30日  


项目概况

沈阳工程学院新建新型电力系统实训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0 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CXYZCGLC2021113001

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新建新型电力系统实训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体建筑工程8000万元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及其他等需要公开的招标事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备案资格;

(二)获得政府采购从业资格证书或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相关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至少达到5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营业范围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上无失信记录;

3、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21日至2021127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校部楼224办公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方式:现场免费领取(自备U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10 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校部楼414办公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1210 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校部楼414办公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后附授权人身份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沈阳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024-31975336赵老师 024-31975335 王老师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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