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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校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5日 08:11 作者: 点击量:130

沈阳工程学院校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工程学院委托,对校内垃圾清运(文件编号:LNHY20186105)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01

校内垃圾清运

2018 71日至2019630

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询价报价,否则其询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和符合条件: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排放许可证;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在近二年经营中无不良记录;可承诺近二年无不良记录,如事后查出有不良记录,为无效报价文件

5)供应商使用车辆载重量应在4吨以上的自有车辆;

6)供应商应熟悉高校垃圾清运项目情况,有先进的管理经验;提供近两年在高校服务的相关证明

 

三、领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及方式 

询价通知书于即日起至2018611日在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工作日内早9:00-11001330-16:00)。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购买询价通知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人购买询价通知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截止及询价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地点 

递交时间及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现场递交,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201861309:30(北京时间)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会议室。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 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

项目联系人:刘冰雪

传真:024-2349229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2809248051389

邮箱地址:465370798@qq.com

 

询价通知书咨询电话:024-23492292

保证金咨询电话:024-86426600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24-23492292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92292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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