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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2023年09月20日  

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履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全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用房屋的统筹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处秉持“明德致知、精工博学”的校训精神和本着全心全意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程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能,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履职尽责。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代表学校行使资产管理责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与监督;

2.负责和协调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变更、注销等工作;

3.负责学校公用房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建账立卡、条码标记、数据对接等资产信息及其系统的日常管理;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评估、调剂调拨、捐赠转让、报废处置等工作;

6.负责学校采购的上报审批、委托代理、招标采购、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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